能说的通俗一点吗
追答举例:假如两个合伙人,其中一个普通合伙人,一个有限合伙人,约定的承担风险的比例为各50%,投资额为100万,各投资50万,假如经营过程中发生意外需要赔偿别人1000万,那有限合伙人只承担50万的赔偿责任,剩下的950万都是普通合伙人承担了;
追问您上面说的两种合伙人可以看成是企业法人和合作企业吗 他们在后续的投资和利益分配上有什么不同吗
追答可以这么认为是企业法人和合作企业,利益分配可以按照约定的利益分配方案,如果没有在合伙协议上约定就按照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合伙企业的的利益分配比例是可以约定的,这点很重要;
对于后续的再投资设立其他企业的决定,那都是要合伙人全体同意,或合伙协议中约定的一定比例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投资的;
如果投资的是一些金融资产或长期股权投资,一般是由执行合伙人决定的,合伙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提示:执行合伙人一定是由普通合伙人担任;
我可不可以这么以为 企业法人的公司是属于它所投资公司的一个部分 通俗说就相当于公司的一个老板掌握大权 合作公司只是起到提供部分资金的作用
追答问题深入复杂了,关注我后私信发电话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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