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 签工资条 能拿到工资吗?

今年应届毕业生(没什么经验),在北京找了一份工作,3月9号进的公司,公司说要前期培训,7+3模式,前7天不带薪,后3天带薪,在3月16号的那天我跟公司签了一份公司函(内容大致是月工资多少钱,如果因其它原因被公司解雇或自己离职,则要按北京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等等),象征一个月的公司实习正式开始,到了4月1号左右,公司给我调岗,工作时间是下午1:30-10点,考虑几天后,时间上我不接受,在4月6号,公司跟我说,不同意的话,让我离职,让我签离职申请书(公司有该表,本人只需在上面签字即可),还让我签工资条(内容大概是你本人于多少号已收到公司工资多少钱云云),我当时签了离职申请书,但没有在工资条上签字,一方面是担心如果签了的话,公司可能不会给我工资(顺带说一句,工资是打到工资卡上,且月底公司才发工资,大概25-30号左右)。就这样,一直到今天,当时离开公司之前跟资源部的人说,过两天再过来签字。
当时公司算我工资的时候,很少,是按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算的,1160元,又因我工作不到一个月,所以按天的话,实际工资比1160元还少。其实挺不满意的,公司说是利用廉价劳动力。
劳动仲裁的话,因为没有证据好像不行,我打算事先跟公司打个电话,说工资发了后,我就去签字,但我的朋友说,现在的主动权在公司那边,如果在发工资之前我不去签字的话,工资肯定是不会发给我的。我现在的想法是,能拿到钱就算了。请问,我该怎么办?(现在不再想其它问题了,什么公司辞我,要多付一个月的工资等等)

你的情况在试用期之内,且双方都认可你的离职(辞职)行为。因此,建议你签了工资条(你不签他们就不发),一般情况下他们会发给你工资的——一个公司不会因为这点钱自找麻烦的。如他们不给,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劳动局仲裁科申请仲裁。你已在离职申请书上签了字,证明是你自己要求离职,多付一个月的工资等等的事就不要去想了——顺便告诉你,在试用期间,就算是单位辞退你,也没有可多付一个月工资的说法。劝你不要再纠结了,自己放松一下,以平常心勇敢地去寻找你的下一份工作,最后。祝你有个好心情!追问

谢谢,说的很有道理。

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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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14
你可以拿到工资,公司必须无条件支付你劳动报酬,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2个回答  2011-04-14
如果你没有其他要求,可以签字,但是要写明“工资未到帐”。而且,一般情况下,正规公司不敢让你签字而不给钱,放心吧!
第3个回答  2011-04-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4个回答  2011-04-14
只要您能够提供证明您和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了。单位需要承担员工工资待遇、入职时间的举证责任。
您拿到工资后再签署工资条是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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