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解释行政处罚法中的"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

行政处罚法中 "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怎么解释"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

连续是指违法行为从开始发生起就一直持续存在,直到违法行为终止。
继续是指在违法行为终止的2年内,又发生了同样的违法行为,以后面发生的违法行为重新计算2年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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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11
这里是指在首次违反行政处罚法的基础上,以两年为界定条件,两年之内为连续状态,而两年之外则为继续状态。连续行为有加重处罚的可能,而继续行为则不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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