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日期是如何界定的,是以递交辞职报告那天算起呢?还是从交接完毕以后那天算起?

如题所述

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只要你的辞职信交上去的那天开始,就已经算了。交接是公司的事,他要是10年都找不到合适的交接人,难道还会发你十年的薪水不让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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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04
从交接完毕的那天算起。
第2个回答  2011-06-04
从递交辞职报告那天算起。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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