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如题所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1、首先要在周一到周五建设单位工作日,携带相关的资料前去规划局窗口进行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窗口人员会收取申报材料,如果发现错误会当场向你指出来,让你当场进行修改。如果发现材料不齐全或者是不符合要求,窗口人员也会让重新提交申报资料。
3、窗口人员收到申报资料核实正确之后,需要在材料上面注明收件的内容和日期。
4、之后将这些申报材料转交给项目经办人,由项目经办人审核,项目经办人接到文件之后发现需要补正的会及时告知申请人,补正相关资料并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进行重新申报。
5、申报材料验收合格之后,项目人会前往现场查看,符合相关的要求之后会签署相关的工作证明,之后会核发建设用地许可证。
6、现场勘察合格之后,会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项目单位领取建设用地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
(一)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
(二)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内)和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
(三)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五)建设项目涉及环保、城管、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等部门的,需提供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有效期限一年。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还包括以规划条件为主要内容的附件。在有效期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有效期与《国有土地使用证》相同。
逾期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或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上述证件及附图自行失效。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话,不得私自进行建设。单位、公民若是想要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向相关部门提出办理此证件的请求之前,需要先结合当地的相关政策规定,判断自己是否满足证件的办理条件。

中心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申请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审查”、“气象防雷设计审核”、“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审批”、“白蚁防高码治手续”等并联审批事项的申报条件,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告知项目业主一次性填报表格,提交相关材料,当天向消防、人防、气象、市容、房管等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并转交有关申报材料。
各并联审批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签署《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抄告项目业主。
最后,规划窗口根据并联审批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4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放验线,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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