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规定的产检假具体是几天?

新劳动法关于产检假的看过了,但里面只提到多少次多少次的,没有具体说一次是半天还是一天!想问清楚到底是一次是多久天数???
另外,单位要求我们老师六月份(我怀孕7个月左右)(我是幼儿园老师)要求老师去学生家里家访,我们班里有34个孩子,要每家每户走过来,而且是用自己的休息时间,这算加班么?算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吗?
我现在每天都要上网给家长发送作业、发新闻、发孩子作品等,带的班还要每天都给孩子上电子白板课!电子白板的灯光辐射好大!请问怎么办呢?现在是六个半月了

新劳动法规定的产检假计算方法是:

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扩展资料:

《新劳动法》规定: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

参考资料:新劳动法解读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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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1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劳动法》政策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产检假规定如下:第七条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检,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及以上的女职,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2、我国对于女职工的劳动制定了特别的保护规定:产检假,用于保障妇女的正当权益,因此,孕妇们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上诉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去医院进行正常的产检。计算方法是: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扩展资料:

一般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广东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生育奖励假80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上海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

产假:98天+30天(生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第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八十三天;

第二、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第三、生育假30天(原先的30天晚育假改为生育假;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

第四、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河南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2016年5月27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第五章第二十七条规定: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重庆

一、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三十日。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对晚育的妇女,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还应增加产假20个工作日。

二、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晚育并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满1周岁。
根据《重庆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的规定,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至婴儿满1周岁,坚持劳动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并经单位同意,可离岗休息。

三、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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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1
产检假
·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像我所说的 要求老师去学生家里家访,这都是正常工作之内的,不能算加班,中学老师上晚自习,还有上早操,这都是工作性质所定,算下来一天时间超过国家规定8小时了,但这都不能是加班来算的。追问

关于您所说的产检假的标准,有相关凭证提供吗?我们领导只给我们休半天去产检!

关于家访,如果是给新生家里家访,我觉得无可厚非,但是学生都快升大班了,六月中旬去家访,这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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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2-01-04
在我们新劳动法所规定的产假当中,女职工可以依法享受98天的产假,在家中进行调养;如果是难产的,也可增加15天的产假,因为难产和顺产相比,难产对身体大伤害更大一些;如果是生了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可多增加15天的产假,多一个孩子就多一份责任,也需要用更多的精力来照顾孩子和更多的时间来调理自己的身体;如果是流产的,可以休息15天的产假或者是42天的产假,相对于产子,流产的伤害性会小一些,所以休息时间也就相对短一些。
劳动法产假算请假么
劳动法产假不算请假,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在我们正常怀孕后产假,和生产后的假都不算为请假,都算为正常的出勤时间,因为这是我国给我们女性带来的享受政策,所以我们应该正确的履行好我们所享受的义务。但具体的情况还是要和本职单位进行沟通,在产假后也要多注意身体的疗养和情绪的稳定。
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新的劳动法对怀孕女性带来了什么好处
给我们带来了更多的保障,在修养身体的期间可以放心的去享受产假带给我们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并且产假也有利于我们情绪的调整,在我们从怀孕开始到生完孩子之后,由于身体心理的变化,都或多或少的产生一些负面情绪,如果在这时候没有进行很好的休息和调整,那么也会增加抑郁症的发生。
国家对孕妇同胞的照顾,给了我们充足的安全感和满足感,我们也要好好的去享受应有的权利,在休息期间好好的享受生子后的幸福。
第4个回答  2011-05-26
在我们新劳动法所规定的产假当中,女职工可以依法享受98天的产假,在家中进行调养;如果是难产的,也可增加15天的产假,因为难产和顺产相比,难产对身体大伤害更大一些;如果是生了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可多增加15天的产假,多一个孩子就多一份责任,也需要用更多的精力来照顾孩子和更多的时间来调理自己的身体;如果是流产的,可以休息15天的产假或者是42天的产假,相对于产子,流产的伤害性会小一些,所以休息时间也就相对短一些。
劳动法产假算请假么
劳动法产假不算请假,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在我们正常怀孕后产假,和生产后的假都不算为请假,都算为正常的出勤时间,因为这是我国给我们女性带来的享受政策,所以我们应该正确的履行好我们所享受的义务。但具体的情况还是要和本职单位进行沟通,在产假后也要多注意身体的疗养和情绪的稳定。
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新的劳动法对怀孕女性带来了什么好处
给我们带来了更多的保障,在修养身体的期间可以放心的去享受产假带给我们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并且产假也有利于我们情绪的调整,在我们从怀孕开始到生完孩子之后,由于身体心理的变化,都或多或少的产生一些负面情绪,如果在这时候没有进行很好的休息和调整,那么也会增加抑郁症的发生。
国家对孕妇同胞的照顾,给了我们充足的安全感和满足感,我们也要好好的去享受应有的权利,在休息期间好好的享受生子后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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