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当天公司很忙,每天8个半小时的工作时间,本来半个小时的吃饭时间我也没吃,但是在我要下班时老板说让我加班,我不愿意,后来我回家后老板就说要停我的班,让我隔天不用去上班了。后来给我的答复是由于我不服从上级安排而要辞退我,且不给我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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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还说我是在试用期,但是当时我拿的是正式员工的工资,公司也帮我交了公积金(按正常的话试用期是不交公积金的)所以我以为我是正式员工了。而且入职前说是一个月的试用期,现在变成了3个月。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
如果是被辞退,那么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是写辞退还是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其他的表述呢?因为公司曾找我谈,想让我自己写离职申请,并且说如果是公司辞退那么登记证上是写辞退的,说是对我以后找工作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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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保留每月的工资单,而且第一个月是没有交公积金(所以我认为是在试用期所以没交)。后面几个月都有扣公积金。导致我以为是正式员工了。
我看补偿金计算方法,上面写不满半年的可以按半个月发放补偿金啊。
追答法律上有的可能会赔偿,只是说可能,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都是合法的,明白么?所以说你愿意为1000-2000块打这个官司的话,自己又不嫌麻烦的话可以试试。请律师还要花钱的。自己考虑下,中国的权利大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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