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在开庭前,如果一方当事人提出存在仲裁协议,但另对方当事人表示仲裁

如题所述

如果是在首次开庭前,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6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仲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首次开庭”是指答辩期满后人民法院组织的第一次开庭审理,不包括审前程序中的各项活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6-05
已经进入诉讼程序,即使有仲裁协议也没有用了,还得走完诉讼程序。
第2个回答  2011-06-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如有双方约定仲裁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本案的被告;(2)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议。
除非是明显的仲裁协议的,法院才在开庭时不会进入实体审理。否则,你可以在判决后提出上诉,理由当然是管辖异议啦。 给分吧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