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人员加班,不付给加班费,这样的规定符合劳动法吗?

公司有出通知,从12月29日到1月29日公司所有人员都不准辞工,若急辞工需扣半月工资,我是拿月薪的,是8小时26天制,可是因为公司人手不足,公司规定拿月薪人员需每天晚上到生产线加班4个小时,而且是无薪加班,而且是强制性的,不加者,一次扣100元。这样的规定符合劳动法吗?

不合法,公司不能强制员工加班,若安排加班的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平日1.5倍,双休2倍,节假日3倍。你可以依法主张!当然若你要主张需提供相关的加班证据,你应注意搜集这方面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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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1、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法律规定;
  1)《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延长工时的报酬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2个回答  2011-01-06
肯定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任何企业不能强制加班,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安排加班,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加班是平日工资的1.5倍,双休是2倍,节假日是3倍,你可以依法主张申请劳动仲裁!
第3个回答  2011-01-06
当然不符合;劳动法了,加班费是平日工资的1.5倍,双休2倍,节假日3倍。你可以依法主张!当然若你要主张需提供相关的加班证据。现在一定要收集证据。
第4个回答  2011-01-06
当然不符合劳动法了,但是符合你们老板的法,这个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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