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与非全日制用工可不可以同时使用?为什么?

一个劳动者可不可以与劳动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再被派遣到一个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再把劳动者派到一个家庭中当保姆?为什么(若分点条理清晰有追加悬赏)

可以的,《劳动合同法》中第六十二条中明确规定“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它用人单位”。,保姆是劳动者,中介机构是用工单位,只不过这个用工单位属于服务性行业而已,家庭属于中介机构的客户,中介机构的经营项目就是为家庭提供服务,所以LZ的情况不构成二次派遣,没有违反相关政策。如果是这个中介机构把保姆又派遣到另外的中介去工作就构成了二次派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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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13
你好!
如你所说情形,并不同时构成劳务派遣与非全日制用工,因“中介机构再把劳动者派到一个家庭中当保姆”,该中介机构作为保姆的用工单位,应承担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保姆可能在某一家庭工作时间少于每天四小时,但是也可能每天工作几个家庭,同时,不管其总体工作时间是否少于四小时每天,该中介机构接受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均应实行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而不是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如果单纯在家庭中作保姆,也不构成非全日制用工。因为家庭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
所以 LZ的命题是伪命题。
谢谢!
第2个回答  2011-01-08
不能,首先是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已经构成劳动关系,是不能再派遣别的中介机构,是违规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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