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众号推文刊发人社部印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
文件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用人单位应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改。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和上述要求的电子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其中“用人单位应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改。”这一点尤其重要,这是保证电子劳动合同拥有法律效力的基础。
根据《电子签名法》对可靠电子签名的规定,“锁定签约主体真实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改、精确记录签约时间”的电子签名才是有法律效力的电子签名。
个人和普通的企业想要制作出可靠的电子签名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有资质的第三方电子签名平台则会通过多种技术来保障制作的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作为国内领先的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我们实现的技术有:
1、实名认证技术:我们的电子合同平台与权威的CA机构合作,为用户提供CA证书,并接入公安部eID认证系统,确认用户身份的真实性;
2、防篡改技术:我们的电子合同平台采用国际通用哈希值技术固化原始电子文件数据,可轻松识别文件是否被篡改;
3、第三方取时技术:我们的电子合同平台采用先进的第三方取时技术,可精确地记录签约时间;
4、完善的法律服务:我们的电子合同平台可为用户提供出证报告、司法鉴定、网络仲裁等后续法律服务,解决电子合同法律纠纷问题,保障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