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八月二号入职,三号正式上班,今年2月15号离职,期间公司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我购买社保,而且每个月都是以现金方式发放工资,也没有签工资条什么的,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只有工作群拉群时间,以及一月的考勤打卡记录,有一份公司盖章的收入证明。
问题一:能够申请仲裁双倍工资补偿吗?
问题二:双倍工资补偿标准是按照收入证明上的工资还是实发工资?(实发工资比收入证明上要多点)
问题三: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并赔偿一个月工资吗?
问题四:公司如果以我未提前30天离职给公司带来损失,要求我赔偿损失我应当赔偿吗?
我想知道的是,公司以我未提前30天离职,给公司带来了损失,具体损失我也不知道是什么,要求我赔偿,我需要赔偿吗?还有如果公司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补偿是否还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