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大学毕业生频繁违约现象?

如题所述


       频繁违约的现象体现出来的是对于责任感意识的淡薄,大学生应当有着责任意识,对自己,对社会,对自己所负责的事情,所做的事情都应当有责任,频繁违约就代表着大学生的责任感意识淡薄,我们应当对其进行教育和引导,使其变为更优秀的大学生,更好的为社会,为人民做出应有的社会价值和贡献

     


关于签约,是公司和个人的双向选择,很多大学毕业生手拿多份offer,选择其中一份签了保底以求寻找更好的单位。虽然最后违约要支付违约金,但很多单位的违约金都在5000左右,是个可以接受的数额。

       对于这样将一些公司作为备胎,最后违约,一方面影响这个学校在一些企业中的信誉度,会为以后本校的毕业生带来很大的就业影响,并且重新办理三方协议同样比较麻烦;另一方面,往往你找到更好单位的时候,已签单位都已经完成了自己的需求,大家频繁违约很大程度上可能会打乱公司的计划,给其带来额外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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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4-04

      我认为大学生违约属于一种常见的现象,但是不应该被认同和提倡近年来,每逢毕业求职季,都会存在大量毕业生频繁违约的现象。究其原因,我认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学生初入社会,职业规划不清晰

       大多数应届毕业生在毕业之前是缺乏社会实践和经验的。大学中,学生主要以课程和理论学习为主,但是对于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的训练远远不够。面对工作和社会,他们更多的是未知和迷茫。这种情况下,一些大学生可能就会在找工作时漫无目的、漫天撒网,对自身缺乏全面的认知和了解,以至于造成违约现象频发。

图一 “我”究竟是谁?

二、受盲从心理影响

       大学毕业生在毕业时基本都是二十出头的年纪,阅历不足就会导致他们很难不受身边人的影响,无法看清真正适合自己的工作应该是什么样的。比如,每年毕业季,都会有大量学生选择考公、考编,其中不乏有一些是真心想要去从事这些工作的,但更多的是受到父母、身边人的影响。这好像是大多数人都会存在的一个通病:“大多数人走的路即使不是大道,也绝对不会是沟渠“。在盲从心理的影响下,频繁违约也就略见一斑了。

图二 盲从心理

三、毕业生数量急剧增长、内卷现象严重

     “内卷”作为2021年度的十大流行词汇之一,它恰如其分地描绘出了当下大学生找工作难的问题。面对学历贬值、高学历学生人数急剧增长这种境况,诸多毕业生很难在众多的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处于对找不到工作的恐惧和毕业即失业的压力,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都会选择广撒网,这也就出现了"先签一个保底,再接着卷”这种说法。这也是导致大学生违约频繁的一个重要原因。

图三 内卷现象

       可能在很多人眼里,违约不过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但是它带来的危害远不止物质赔偿这一件。一方面,对于企业来说,频繁违约不利于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另一方面,频繁违约意味着重复招聘,这就需要毕业生和企业付出更多的时间成本。所以,我认为频繁违约是不应该被认同和提倡的。

第2个回答  2022-04-05

在我看来,大学毕业生频繁违约的现象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来看待:

1、毕业大学生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最后违约不上岗。

2、毕业大学生在面试时被公司录取,但并未签订合同,也未上岗。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也需要分两种情况来考虑:1、毕业大学生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发现公司福利待遇、公司工作制度、公司工作环境及其氛围不是很好。  2、毕业大学生由于自己的原因,单方面不想上岗,故而违约。

如果是因为毕业大学生在做过背景调查之后发现公司各方面和他们预期想的不太一样,那或许企业本身也该反思一下自己,是否因为公司自身的制度不合理、福利待遇不够好而导致毕业大学生不愿意留任工作?多少企业连劳动法都不遵守,还想指责毕业大学生违了一个没有法律效应的三方?不就是欺负大学生没有社会经验吗?不就是靠着信息差搞垄断吗?不就是拿些上不得台面的小套路弄巧吗?怎么,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回到主题,这说明信息差逐渐被抹平,潮水开始褪去,大学生们有了更强的维权意识。

如果是因为毕业大学生自身的原因单方面违约,那大学生应该反思一下自己,不想工作是出于必要原因还是主要原因?是否因为自己懒惰而不想工作?还是因为没有做好相应的调查准备?这也说明,毕业大学生在找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要综合自身能力慎重考虑自己的需求,做好该公司的背景调查,确定有把握能得到工作机会且公司的各项条件符合自己的需要,这样可以避免岗位浪费、毕业大学生的时间浪费,也不会让毕业大学生给相关行业的各个企业留下不好的印象,毕竟“守信”在当今社会还是很重要的。

若是第二种情况,那其实问题不大,这不会对毕业大学生和公司造成任何不好的影响,只不过会浪费公司的人力物力和毕业大学生的时间及其工作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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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2-04-08

—、大学毕业生就业中违约现状分析

近年来高校毕业生找工作普遍带有盲目性.不仅对本专业的优劣势缺乏了解而且对所应聘企业及岗位缺乏了解,使得大学毕业生违约现象屡屡发生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毕业生不守信用的行为对用人单位和学校都会产生不良影响,有的用人单位因为毕业生一再违约,招聘工作受到严重影响而对学校的管理工作非常不满。高校为了维护学校声誉也往往对学生施压,甚至拒绝为学生办理毕业手续。

为了应对就业难;很多毕业生都做了两手准备:考研或考公务员.兼找工作。为稳妥起见.很多毕业生倾向于先找个单位签约筹到考试成绩出来后就义无反顾地“舍鱼而取熊掌”。不求一步到位宁愿“骑马找马”先找到一个岗位再说这是毕业生普遍的求职心态。正是这种心态,使大学毕业生频繁跳槽成为职场常态。

二.违约原因以及影响

(一)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的违约及不良影响

双向选择本应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在经过充分的相互了解的基础上做出的选择,但有的用人单位招聘程序不规范,招聘工作不专业对人才也缺乏应有的尊重。他们非常重视对毕业生的考察如学习成绩、政治面貌、身体状况等,还要专门审阅毕业生的档案,却很少主动向毕业生介绍本单位的情况即使介绍了也往往停留在表面有相当多的毕业生在对用人单位尚不了解、对用人单位将要给予的待遇以及被安排的工作岗位等。

都不清楚的情况下就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协议。还有少数运作不规范的用人单位夸大单位的现状、工作环境和前景,或向毕业生开出空头支票如安排住房、高额奖金、在总部或大城市工作等等毕业生报到后才发现单位根本无法兑现承诺。在这种情况下,毕业生违约实际上是一种维护正当权益的行为。

用人单位违约,不仅使毕业生错过了其他就业机会,遭受在择业过程中支出的交通费、邮寄费、电话费等方面的经济损失而且使企业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受损,学校不再愿意为这些企业推荐毕业生。

(二)大学毕业生自身的原因造成的违约及不良影响

当大学生毕业后面对现实的就业压力时,失落感增强情绪低落,在长时间没有找到工作时,他们对工作的期望值就会一降再降.只要有一个公司向他们敞开大门,工资待遇勉强说得过去他们就会草草签约。在这种情况下签订就业协议.必然会为后来对工作的不满埋下伏笔。工作稍稳定后,他们被压抑许久的拥有体面工作的念含头就开始滋长.对眼前工作的不满情绪逐渐增强,而想解脱当前处境的方法基本上只有一个一辞职这就必然导致违约行为的发生。

第4个回答  2022-04-06

我觉得大学生在就业时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毁约的。频繁违约的现象无可厚非,但是秉着对自己以及用人单位负责的原则也需要我们慎重的去选择签约单位,尽量不要频繁违约。

大学生在校招面试之后都会面临着与用人单位签约的环节,这个约定书意味着用人单位已经通过了对你的考察,邀请你到其公司上班的一个承诺书。对于刚毕业的大四学生来说,一拿到offer就容易激动,唯恐企业后悔突然不留用自己,而丢掉找到的工作,所以盲目的就进行了签约。但是经历的校招一旦增多,我们就会发现其他更好的企业,毕竟大学4年的学习过后,每个人都希望能找到一份既可以发挥自己才能,又能够获得丰厚薪资回报的工作,这时就需要走毁约流程!

这种“喜新厌旧”的心理是决定大学生频繁违约的重要原因,在拿到一份签约书之后依然不死心,找寻着更好的企业,如果可以再拿到更好的offer,就会抛弃之前的企业,主动违约。虽然这样的选择无可厚非,但是毕竟每一家企业的面试都是自己当初选择的,而约定书相当于双方的一个信用证明,达成一个共识要进行合作关系,如果频繁的进行违约,相当于将自己的信用大打折扣。所以虽然可以选择更好的企业,但是在追求完美的过程中一定要谨慎签约,维持自己良好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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