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1-01-13
2倍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标准÷21.75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
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
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所以,你公司日工资是1100÷21.75=50.6,星期六加班符合第(二)条,应为200%,也就是遇到星球六,就要多发给大家50.6元的加班费才行才行,假如一个月碰到了5个星球六,就说明大家加了5天班,那就要发50.6×5=253元的加班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