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商场美食城租了个档口,房租按流水提25%。过年想回家,美食城说每天额外扣250元合理吗?

我在商场里的美食城租了一个档口做米粉生意。每个月房租按营业额流水提25%,每个月保底营业额30000元,也就是每个月房租至少7500元。我想回家过年,档口停业几天,但是商场不放假,过年期间每天上午10点到下午3点营业。今天商场找我们说如果过年不营业的话,每天除了扣房租之外还要额外扣250元。他们的说法是每个月按照天数扣流水,一个月营业时间不够三十天,差的那几天要另外扣25%的流水。大家说说合理吗?
这是合同上的原文:
甲方以流水倒扣的方式收取乙方的租金,甲方有权确定乙方每月的流水保底金额,相关约定如下:
1、在合同期内,甲方按照乙方每日实际经营流水额的25%收取租金。(注:甲乙双方于每月最后一天结账,次月15日之18日结算,节假日除外)
3、乙方每月经营流水额必须达到甲方确定的流水保底金额30000元,若乙方每月流水金额达不到甲方确定的流水保底金额,乙方同意甲方按照流水保底金额收取流水倒扣。

从你给的合同看 商场的每个月按天数扣流水这个说法跟合同没有任何关系 我同意楼上说的 合同原文中没有对营业天数有要求 即便你只租了地方不用 没有任何营业收入的话 也只是按照30000收取流水倒扣
商场这只是找借口收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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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21
单从你给的这两个条款来看的话人。
甲方只可以按照流水保底金额收取流水倒扣,而不应该另外扣差的那几天。因为合同中对经营天数没有规定。按照他们的说法,你二月份是怎么也不够三十天的,因为二月份最多是二十八天。
仅供参考。
第2个回答  2011-01-20
咨询专业人士吧,还有,合同双方甲方永远是占先手的
第3个回答  2011-01-21
(节假日除外) 过年,也算放假的,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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