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网上维修基金的时候,不是需要从业委会的维修基金划账到物业公司,再从物业公司的帐号到,收款单位,但是物业公司要求维修单位开具的发票,付款单位为业委会台头。维修单位觉得用业委会抬头但是,又从物业公司划账,怕税务局什么的查起来有问题。但是物业公司说,这个属于代收代付项目,是从维修基金划账进物业,物业在划给维修企业是符合财务规定的。我想找一下相关规定证明代收代付是可以的。注:好像关于什么运输企业,又什么甲方给乙方,乙方给丙方之类的。谢谢大家帮帮忙解释一下,或者提供一下相关条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