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离职要交违约金吗?

我们签定的(是单位自己拟订的试用期协议)协议中有一条是:(我是乙方)乙方解除劳动协议,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书面解除劳动协议的申请后,最短在本次参与项目结束后,最长在本次项目结束且找到合适的替换员工后为乙方办理离职手续。
我现在已经递交了辞职报告(3月6号),到今天为止也没有批,我觉的此条不合理,如果他不找人来,我就一直呆在这个单位不走了吗?而且我做的是他们单位的电话销售。跟他的项目也没有什么关系吧。我现在想问的是:如果3月12号离开这家单位,也是我交辞职报告一星期的时间。这样我还需要交违约金吗?
我这几天的工作都是处于被压迫的,因为单位老总讲:如果我在就三月24日前走的话,要支付违约金。这样合理吗?
谢谢!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组织专项培训而签订协议约定服务员的情况下,或者没有签订竞业协议情况,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只需提前3天申请,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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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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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7-03-11
试用期辞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第3个回答  2007-03-11
如果你确定你是在试用期内的,根本没有违约金之说.

因为我国劳动第三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也就是说,法律赋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这个权利单位不能以合同的形式来剥夺的.既然解除合同是随时都可以的,就不存在违约之说,自然也就没有违约金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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