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11-06
你这个时候即使不主动提离职的话,你也可以申请仲裁的,就是在工作中,就是说你合同还没解除,不是说合同没解除,就是说你现在还在上班,也是可以去仲裁的,从仲裁的实效是,只要你在任职期间就是一直有的,如果从离职的话,就从离职了一天开始算,一年内都是有效的,不管你是什么原因?离职的继续说,单位开除你的自动离职的,或者协商解除的。这都是可以仲裁的
第2个回答 2021-11-06
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说六个月内签的合同就不算违规——就算违规也不可能赔你双倍工资,再说你还是主动离职,劳动局是闲的疯了才会给你仲裁,听完撵走是正常操作。
第3个回答 2021-11-07
可以,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方应当在劳动者入职一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
第4个回答 2021-11-06
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需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但最多不超过11个月。
因此,你是七月一日入职,十一月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生效日期填写的是当天的时间,且直到现在也没盖章,也没有收到属于自己的那份合同,显然是违法的,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
建议以上述事实为由,直接书面要求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的工资。
无法达成共识,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