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年假法律有什么规定么?

我2017年2月份入职的,到2018年2月工作时间累计1年了。那我的年假是2018年2月后就可以休了呢还是要等2019年才可以休啊?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按照上述规定,你从2018年2月工作满一年时,就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由于2018年可休息带薪年休假的天数不是完整的年度,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规定,你可休息的天数如下:
(334÷365天)× 5 ≈ 4.58天 = 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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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4

休年假的规定都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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