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个公司的劳动合同丢失了怎么办?

是这样的情况,我现在在的公司帮我办理社保等手续,向我提出需要在上一个公司的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以及社保关系转移表。我只找到了社保关系转移表。我在的上一个公司是劳务派遣公司,在我离职的时候给了我一个文件袋,里面包括了社保关系转移表和劳动合同等文件。现在的这个公司问我要之前的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说是没有这个,将来办不了失业保险。问题是我找不到,有没有什么解决的办法?是不是那个劳务派遣公司那边仍然会有一份我的劳动合同?又或者我之前的劳动合同丢了其实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我在劳务派遣公司只工作了1个月。他们也只为我交了1个月的社会保险。

  劳动者可以让前一个单位的人事去咨询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上用工登记的系统里面可以进行解除劳动关系的操作,实际确认时候需要递交些材料,如果丢失就补上一份劳动合同,如果前公司拒不办理,可以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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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4
1、办理保险不需要前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
2、前单位的劳动合同原单位也应存有甲方那一本,你可以去复印后加盖印章补一份。
3、终止解除合同证明一般不是一联,你可以复印下原单位的留存联,也可重新补办下。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1-26
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劳动者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复印,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复印,方法同上。
法律分析
在上个公司劳动合同丢了怎么办,公司和员工之间都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在寻找工作的时候,职工录用到公司,会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对于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规定,公司应该依法支付劳动者报酬,劳动者也应该在自己的权利行使范围之内承担劳动义务,建议劳动者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一致,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并向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提请劳动仲裁或故建议劳动者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劳动者的权益。劳动合同因缺少法定必备条款,是一份不完备的劳动合同,但已经具备的条款是成立且生效的;该书面劳动合同也是成立且生效的,缺少的必备条款可以协商补充,也可以要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应仅指劳动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劳动合同缺少必备条款并不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因此并不能认定为无效,公司劳动合同丢了怎么办,劳动合同都是一人一份的,如果说公司的劳动合同丢失了,那么可以用劳动者手头上的一份劳动合同进行复印,然后到相关的机构进行盖章也是一样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对于保护个人权益十分有用,还是保管好比较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3个回答  2011-02-13
去把公司的那一份复印一份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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