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钱 我应该怎么要回来 通过法律途径。

别人欠我一笔不算很多的钱 也就 4000块。人民币。

我怎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来。 我有他亲手写下的欠条。

中国的法律能够帮我把这个钱要回来么?

如果我要去法院 我应该带上一些什么东西呢?

其中我需要注意些什么?

如果 您回答的只是复制粘贴

那我想您还是算了。

我希望有不计酬劳的专业认识可以给我非常专业有用的回答

非常感激不尽。
可是欠条他并没有在上面写上是什么时候还钱 只说欠了我多少钱。 在下面落款上有当天写的日期 这样会很麻烦么?

如果我已经和他把关系弄得很差了。 无法冷静的下来谈,他也完全没有诚意把钱归还给我,书面的还款日期肯定是不会给我的,甚至口头的都没有,那我应该怎么办? 是不是这样没有根本没有办法找他还钱了?

  经济纠纷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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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11

    当今最常见的法律讨债就是到法院上诉了,但是过程比较复杂等待时间比较长。

    不如试试第三方催收机构帮助催收,不仅节省时间和精力,操作也简单。

    希望以上知识可以帮到大家。

第2个回答  2007-03-23
到期后两年内你可以起诉,如果到期后两年内你没有向对方讨要过,法院就不会支持你的诉求了。两年间没有讨要,就算是过了起诉期了。
第3个回答  2013-08-18
能互相和解的话最好就是互相和解,不能能和解的话就用法律途径解决了。
a。如果写的还款日期已到,但还没有超出两年的话,你可以到法院诉讼。
b。如果你们俩对这个债务的金额,还款日期,利息等具体事项都没有分歧的,对方也没有下落不明的话,
你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5
要注意时效问题哦,过了2年会丧失胜诉权的哦,所以如果快满了,就赶快再问他要(过程要保留证据,用以证明时效的中断),如果过了的话想想最近问他催讨的时间有没有过2年,有没有什么证据或证人能证明.
时效没问题的话法院会受理,过程中只要能证明欠条是他写的就可以了,如果判后他不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立案时带好起诉书2份,证据材料复印件2份(原件带去审核),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如果委托别人办理还需要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一般就这么多,缺的话立案庭会和你讲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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