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7-02-08
你首先要确定你的欠条是否已过追诉期,追诉期为还款日再过两年,没过的话起诉赢的机会较大,过了的话,虽然可以起诉但已丧失胜诉权.
你赢了,他没钱,如果又无法强制执行的话,也没办法,只能等他有还款能力时再向法院申请执行。
第2个回答 2007-02-08
欠条是非常有利的证据.你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但是要在追溯期内.
如果你赢了,他没有钱执行,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3个回答 2007-02-08
法律咨询
热点一:“欠钱官司”挺多
昨日,到现场找律师咨询的读者,有很多是拿着“欠条”去的。辽宁汇铎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哲律师介绍,现在,朋友之间互相借钱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了,但对于个别欠债不还的人,我们还是要通晓一些法律知识,正确解决问题。
昨日,王先生手里拿着一个朋友的欠条,钱是2002年借的,还钱的期限是2003年。可是到了还钱期限借款者并没有还钱。王先生想方设法也没有得到借款者所欠债款。他想知道,怎样才能要回属于自己的钱。王珂殊律师解释,王先生的欠条已经丧失了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期限。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往外借款的人在两年之内可以通过法律强制手段实现自己目的,两年之后由于过了诉讼时效,不再享受胜诉权,无法保障自己权益的实现。所以借钱给别人的人一定要注意,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通过法院寻求帮助。或者让债务人重新写一个欠条,使得诉讼时效中断后再次享有两年的时效权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07-02-09
一 上门追讨
二 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三 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