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民航局可是专门发过公告的哦。在2014年8月的时候,民航局专门针对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发出公告,在乘坐飞机的时候,只能携带额定能量在160Wh以内的充电宝。未标明数值的一律禁止携带。
根据民航局相关规定,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不得超过两个;严禁携带标识不清的充电宝。
充电宝额定能量换算公式:
充电宝额定能量(Wh)=额定电压(V)×额定容量(mAh)/1000或Wh=V×Ah。
此规定国际通用。
也就是只要不高于20000mAh及5V的充电宝,都可以随身携带登机的,每个人最多携带两块。不可托运。
一般20000mAh的充电宝上面有额定功率是74Wh、100Wh的标识的,由于没有超过100Wh,所以可以随身携带登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