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企业签定了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第二条工作内容及要求这样写到: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绘图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工种)承担的各项生产(工作)内容。
2007年5月5日,企业的总经理(不是老板,我们的企业属于子公司),安排我兼职生产部统计员一职,也没有给我加薪,我当时拒绝了总经理的要求,总经理当即结束我的工作。
事后,我找过人事部经理,不能给我很好的答复。在我向劳动局咨询后,人事部经理以不管他的事为由,让我再次找分公司的总经理。经过和总经理交谈,他主要有以下几点观点,第一、我明明记的5月5日,他安排我工作,是调动我到生产部做统计员,绘图是兼职工作。由于当时他没有给我书面证据,所以他后来改口为,他认为5月5日安排我兼职统计员,绘图岗位没有变;第二、他认为我在绘图岗位的工作量不足,所以要给我加大工作量;第三、他认为从来没有解除我的劳动合同,我现在没有工作,是由我造成的,如果我现在想做绘图员工作,他也不让我去做,因为他已经把绘图工作安排给别人做了。
我们公司为精密铸造公司,我在技术质量部工作,部门总共有4个人,其中一人为副总经理兼技术部经理,一人为品质科科长,他下面管5名检验员,一人负责模具的管理和维护,剩下的我,没有明确的工作职责,我除了绘制各种图纸外,已经被部门经理安排了许多绘图以外的工作。为了保全工作,为了不解除和企业的劳动关系,我已经做了很大的让步。
下面我列举和这次纠纷可能有关的劳动合同上面的条款: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前已说过。
七、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乙方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依有关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表扬奖励或行政处分(处理)和经济处罚。
九、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经教育后无效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受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对方违约金,金额为壹仟元。
2、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者双方协商确定赔偿。
3、合同期满不续签的,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作违约处理。
十一、其他事宜
1、合同终止或合同期未满辞退的,甲方有权根据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期限,乙方的使用时间按比例扣回剩余部分价值。
2、甲方因生产业务不足或无正当理由辞退乙方,则属甲方违反合同。
十二、本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的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劳动仲裁机构裁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我本人的观点是:无论企业是调动我工作岗位,还是让我兼职统计员,都属于变更工作内容和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仍然按原合同履行。企业出现了几个明显的错识,一是结束我工作,应当被看作解除我劳动合同,因为工作没了,劳动合同当然也就解除了。二是甲方无权随时解除我的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三是企业结束我工作,应当出具书面形式,解释清楚因何事何原因结束我工作。
需要请教大家的是,兼职不加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吗?变更劳动合同不成,企业辞退我,属于企业违约吗?应当付我违约金吗?
感谢大家阅读我的提问,感谢你的回答。我会从所有回答中,选择一最佳答案的。
我写好了仲裁申请书。到劳动局仲裁科后,一问仲裁费520元,吓了我一大跳。另外,仲裁请求,要写清楚标的,这让我有点为难,因为我若写低了,自己的权益得不到充分补偿;我若写高了,仲裁的结果可能达不到,这样我就会部分败诉,承担一部分仲裁费。
在我仲裁请求中,有些项可以精确计算,有些项不可以精确计算,请大家给点建议。违约金为1000元,误工费、伤神费、上网费、打印费等为100元,经济补偿金,要根据工资算平均月工资,我不好算,所以就要1100元吧,什么社会保险金,三金的,我没法算,不管它了,还有企业未提前三十天解除我劳动合同,所以应当赔偿我经济损失,这个实在不好算,就定为650元吧,总共为2850元。
算了,具体事情,大家可能并不清楚。不过大家可猜一下仲裁委员会会裁决给我多少钱呢?仲裁费如果是我承担,我也认了,但希望不要裁决给我520元及以下,因为在520元以下,我可能要赔钱的。大家,猜猜吧。我现在真的交不起520元仲裁费啊。公司还有我一个月零几天的工资,没有发呢!我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