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单位不同意

如题所述

一、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单位不批准是否能辞
      1、劳动者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辞职,即使单位不批准也能辞。
      2、在三十日到期后,劳动合同就解除。
      3、但如果与单位协商一致解约的,则必须要经单位同意,意见不一致的就暂时不能解约。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员工离职的流程都有什么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职员若是在入职之后,发现目前的工作并不适合自己,那么是可以向单位提出离职请求的。通常此请求在提出之后,在单位招聘新的职员之前,提出离职请求的职员都是不得办理离职手续的,违规者也许会被扣工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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