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重要环节推进“万顷良田建设工程”

如题所述

0引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统筹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双赢,促进农村耕地资源、建设用地资源、劳动力资源和市场需求与公共服务资源的有效集聚,江苏省国土资源厅2008年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并于9月底正式下发《关于印发,〈江苏省“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方案〉的通知》到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对于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推进规模农业、现代农业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又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政府、集体、企业尤其是广大农民的切实利益,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高度重视,稳妥推进,其中重要环节还需要仔细研究,认真把握。

1“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内涵和意义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出发点,通过大规模的农地整治,推进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现代化;通过建设用地空间整合,优化用地结构,节约集约用地;通过农民向城镇集中居住和享受社会保障,促进农民到市民的身份转变,加快城市化进程;最终实现耕地资源、建设用地资源、劳动力资源、市场需求与公共服务资源的有效集聚。

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是国土资源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双保双赢的具体举措,更是地方政府缓解资源硬约束的有效途径,有利于解决耕地经营分散、生产方式落后、村庄布局凌乱、户均占地过大、保障水平较低等问题和矛盾,是促进农业由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具体举措;是破解保护资源、保障发展难题,实现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有力手段;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

2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条件和要求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区以县(市、区)为单位,应具有总面积1000公顷以上、分片面积300公顷以上的农用地整理规模,工程区范围内不得安排安置用地;地方政府应积极组织具有与工程建设相适应的政府财力或社会化资金配套能力;要征得工程区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要求;工程区内无土地权属矛盾。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是一个全新的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多,政策要求高,必须遵循“耕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不增加、农民利益不受损、国土规章不违背”的原则,具体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2.1科学规划,统筹城乡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土地整理规划、集中居住区规划等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城镇规划等相衔接,通过科学规划,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2.2突出重点,以农为主

要以建成大面积、连片高标准农田为重点,确保建设工程实施后,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实行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

2.3政府主导,部门配合

试点地区要由政府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采用市场化等多种方式进行运作。

2.4试点先行,规范操作

要坚持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量力而行,选择工作基础较好、有一定经济基础和资金保障能力的地方先行开展试点工作,积极创新探索,取得成功经验后,逐步推广。

2.5依法维权,农民认可

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切实保障农户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工程实施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取得农民认可,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3推进“万顷良田建设工程”需要把握的重要环节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涉及农村的千家万户和农民的切身利益,涉及相关法律政策,涉及地方的长远发展、科学发展,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谨慎运作,正确认识和把握相关环节。

3.1科学编制规划

科学规划是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首要前提,必须坚持规划先行,遵循整体性、前瞻性、科学性和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结合试点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城镇规划等,认真研究土地利用现状,科学合理编制“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规划,充分做好整理复垦区、安置建设区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衔接,确保避免整理后重新建设、集中安置后重新拆迁等现象的发生。

同时,规划方案还要在项目工程区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取得农民认可,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3.2积极筹措资金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涉及大量的土地复垦整理、房屋拆迁及农民安置,需要的资金量十分庞大,必须多渠道综合筹措资金。对于涉及的土地整理、基本农田建设等,可以由省、市通过项目等形式予以经费支持,但大部分的资金需要由试点县(市、区)筹措,尤其是启动资金必须有所保证,这对地方政府的财力和社会化配套资金提出了要求。地方政府要多元化融资、多渠道筹资,尤其需要加大市场化融资方式,以解决资金缺口。

同时,要规范资金的运作,对于工程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拆迁安置、土地流转、指标调剂、人员安置保障等涉及资金的运作,要制定规范的运作程序。

3.3统筹安置人员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实施中,农业人员的分流安置是关键。“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实施后,农田集中连片,农民集中居住,传统的单户农业生产方式将改变成现代化农业规模经营生产,必然涉及农户原先承包地的流转,离地农民的出路要妥善解决,要采取综合措施处理好人地分离问题。

为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规模农业、减少后续矛盾,对于地方政府财力有保障的地区,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鼓励农民放弃原先承包地,完全实现人地分离。对于离地农民,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可参照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和相关待遇,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体系,也可直接进入城镇养老保险体系。

对于暂时不具备完全人地分离条件的地方或者农民不愿意放弃承包地的,可以通过土地入股或土地租赁方式等形式进行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这里需要规范企业和农民的权利、义务,保证双方合法的权益,尤其是要加强政府引导,注意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必要时可以让政府托底,以保障农民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要加大对“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涉及离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引导、推荐、鼓励其到周边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地方政府在引进农业规模经营企业时,要和其签订用工协议,优先使用当地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或其他产业工作。

3.4合理拆迁安置

农户房屋的占地面积一般都较大,建筑面积也较大,房屋拆迁统一安置后,一方面房屋面积可能变小、没有独家独院;另一方面,居住环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在拆迁过程中,必须充分征求农民意见,谨慎稳妥运作,确保社会稳定。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拆旧区的房屋拆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妥善解决农民生产、就业等问题的前提下,尽可能到现有城镇集中安置,以加快城镇化进程,避免二次拆建,减少过程性浪费。目前,“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正在江苏省各地积极试点。各地在工程推进中,要以点带面,逐步实施,加强研究协调,不断积累经验,在维护农民权益、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力争通过“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实施,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生活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形成政府、集体、企业、农民共赢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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