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曾在福州一家公司办过社保,但只交半年就辞职了,后来一直没办,直到2010年现在我在的福州另一个公司说要办社保,那我就有疑问了,我2008年交过的社保还能生效嘛?换句话说,国家规定交的15年,能否理解为只要我有交满15年的社保费用,不管中途有没暂停,都是可以生效的?有什么影响没有?还有,社保具体是怎样的一个保险类型?我们员工有什么好处?假如我45岁前就交满15年的社保金,那45岁后我该怎么做?可以停止交纳吧?员工每个月应承担多少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