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尽赡养义务能继承房产吗?

如题所述

未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一般是少分或不分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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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28
律师您好:李某是宁夏知青,在当地结婚,有一个女儿。女儿4岁时,李某与前妻离婚,独自返回北京,法院将女儿判给其前妻。 回北京后,李某长期患精神疾病,持有残疾证,但医院诊断结果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尚不确定。 李某的哥哥长期照顾李某。到李某的女儿16岁时,李某的哥哥请原判决离婚的法院改判子女抚养权,将女孩户口办到北京,当时口头约定,这样做是为了李某的女儿能照顾她父亲的日常生活。在北京安顿后,其女儿因长期与父亲没有感情,且其父亲的病情很重,不愿承担、也没有承担照顾日常生活的责任。女孩结婚后将户口迁出李某的户口本,并手写“脱离父女关系”的声明。此后再无来往。 现在,李某脑中风,由其哥哥照顾。李某的单位分配其租住房屋一套,可以购买。李某的哥哥希望出钱把这套房屋买下,但是在李某的名下。他哥哥担心李某的女儿未来会要求继承权,想咨询: 1、李某的女儿未尽赡养义务,是否还能要求继承房产? 2、李某的哥哥该怎样防止李某的女儿“不劳而获”?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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