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违反法律,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需什么手续?

公司有名员工违法,目前还不确定是否已被正式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已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结清薪资。

查询过劳动合同法,该情况属于员工过失,企业可单方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但企业是否需要告知该员工或其家属,在公司档案里需要留存哪些文档,才可以避免法律纠纷呢?另外有什么时间节点需要注意吗?

员工违法可以报案,是否构成刑事案件由派出所认定。公司通过派出所报案材料证明员工违法事实,公司可以按过失性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
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所以如果不能认定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按第二款规定来辞退员工。但企业规章制度生效条件有三:1、经过平等协商民主程序制定;2、内容合法;3、已
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如果满足,则可以根据违纪材料(派出所报案记录等),通知工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需要给员工发放
书面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时间顺序是收集相关材料报案,然后将员工违法事实报单位工会后,通知员工本人因违法被开除并限期办理交接手续。公司留存的材料
就是能证明员工违法的证据(书面、录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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