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签订做满一年的合同?

今天去应聘,是一家餐饮行业,老板的意思是不希望招做几个月就不做的人员,所以他提出,每月工资是3200,但每个月只发3000,其余的到年底发放。他让我签这样的必须做满一年的合同,做不满那每个月剩余的200块钱就拿不到的合同,这是合法的吗?

不合法,公司属于无正当理由克扣员工工资,你可以选择做还是不做,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你可以拿着劳动合同去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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