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应聘,是一家餐饮行业,老板的意思是不希望招做几个月就不做的人员,所以他提出,每月工资是3200,但每个月只发3000,其余的到年底发放。他让我签这样的必须做满一年的合同,做不满那每个月剩余的200块钱就拿不到的合同,这是合法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