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合同只能签一年么?

如题所述

法律并未对退休返聘协议期限有明确的规定。

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

包括:受雇佣者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受雇者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受雇者离退休后在劳务市场重新进行择业,到原用人单位之外的单位工作的情况。

劳动合同意思自治,为自主选择,具体时间是没有相关规定的。但是为法律风险考虑,建议签订一年。

扩展资料:

从法律层面来说,退休返聘人员不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有规定: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可以看出带薪年休假是针对受劳动法及公务员法调节的主体设定的,而退休返聘人员是不适用于上述两法的。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享受基本退休养老待遇是劳动关系终止的法定条件,劳动者从而进入社会保障体系,不再受劳动法的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休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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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28
退休返聘人员的3个问题

返聘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取得的报酬是按照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申报个税?退休金是否需要申报个税?

答复:

签订劳务合同。每月报酬按照“工资薪金”申报个税,但是退休金免征个税。

参考: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文件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文件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第三条中,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本公告自2011年5月1日起执行。

7、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3-28
退休人员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乙方(退休人员)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鉴于乙方为退休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年,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工作,乙方承担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具体以公司的《岗位说明书》为准。

第三条 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工作任务调配和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 乙方承诺根据自己签订本合同时的健康状况,能够从事并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五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和规定。

第六条 甲方支付乙方报酬按海宁市最低工资发放,工资按月发放。

第七条 乙方依法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 合同期内,乙方如因身体健康原因或其它原因不能完成正常工作、履行工作职责,或者继续履行本合同可能给甲方或乙方带来较大风险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用人单位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

4、出现其他法定或约定终止条件的。

第十条 任何一方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即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应予赔偿,甲方有权保留进一步追诉的权利。

第十二条 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和经济补偿金;如果违反本合同规定解除或终止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伤在接受医疗期间,其医疗费乙方同意自理,且甲方不支付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 鉴于乙方系退休人员,已经享受退休待遇,甲乙双方特别约定:

1、甲方不承担为乙方缴纳五项社会保险,但甲方为乙方承保一份商业意外险并在商业意外险的承保范围内承担乙方在规定的工作岗位、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

2、乙方因自身疾病、非因公负伤或意外伤害(具体以国家相应法规为准)的甲方不承担补(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有关部门裁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3个回答  2021-03-28
法律并未对退休返聘协议期限有明确的规定。

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

包括:受雇佣者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受雇者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受雇者离退休后在劳务市场重新进行择业,到原用人单位之外的单位工作的情况。

劳动合同意思自治,为自主选择,具体时间是没有相关规定的。但是为法律风险考虑,建议签订一年。

从法律层面来说,退休返聘人员不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有规定: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可以看出带薪年休假是针对受劳动法及公务员法调节的主体设定的,而退休返聘人员是不适用于上述两法的。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享受基本退休养老待遇是劳动关系终止的法定条件,劳动者从而进入社会保障体系,不再受劳动法的调整。
第4个回答  2019-11-19
返聘是指退休人员再回本单位上班。
所以,如果是退休人员,则与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并不是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是双方共同协商即可,不受劳动法限制。
若不是退休人员,则与单位形成的是劳动关系,依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签订劳动合同2次之后,第三次就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