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有哪些?以及解决方法,请举例说明

如题所述

招投标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市场活动,需要遵循相关的流程和法律规定。那么在招投标的过程中,一般会有什么问题存在?
1.用招标书赚钱
招标单位发招标书,投标单位需要招标书就要付给招标单位数千元甚至上万元所谓工本费,中标与否一概不退。

2.用保证金谋息
有的地方规定,投标企业要先交工程总造价的10%,作为工程的保证金才能投标。如有多家企业投标,总和成百上千万元。有时,工程因种种原因长期定不下来,保证金一压至少半年多。等确定中标单位后,投标企业向招标企业要回保证金就会被一拖再拖。
3.招标单位设坎收费

企业在投标中知道有的招标单位设费用圈套,但为了中标也只得进去,一个项目所花的各种关系费越来越高。有企业反映,关系联络费加上标书效果图,投一个标花上万甚至十万元很普通,投10个标能中一、二个标就算不错了。

4.押巨额保证金

以超过30%的巨额保证金要求企业参加投标。如某个仅3000万元造价的工程,要求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交纳1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且拒绝银行保函),如果中标,该项资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而该工程的建筑安装造价才3000万元。投标保证金占整个造价的33%多,大大超过了履约保函高限(一般为合同价的10%)。有的招标单位与意向单位设“局子”,用巨额保证金吓退不知内幕的潜在对手。

5.工程有中介才运作

投标单位要通过工程中介才能与业主接洽,没有中介运作,就无法获悉有价值的信息,无法准备出评委满意的标书,无法报出接近标底的报价,也就无法中标。而那些神通广大的中介全是与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利益攸关的至亲好友。

6.订立阴阳合同

为不违反《合同法》和应付有关部门检查而订的表面合同,称之阳合同。背地里,又按事先约定,让承包商签订了一份真正有约束力的实际合同,将利润较大的部分收回另行分包。签订阳合同的单位如不答应招标单位这种“阴合同”,就无法获得此项工程,承包商只好委曲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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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5-06

1-招标仍然需要强大的业务需求

招标并不能取代良好的商业惯例,而是对其进行补充。企业仍然需要明确定义的规范/要求。没有明确的要求(包括适用的详细技术规范),很难确保响应投标的供应商能够提供正确的产品,或使买方能够在供应商之间进行有效的比较。与以往的需求定义一样,值得投入尽可能多的时间来开发既健康又易于理解的需求。

不要低估供应商在利益实现中的作用——规范必须允许可能带来进一步利益的创新。

2-清楚地了解招标过程将实现的目标

无论的企业是在寻找最低的价格、最短的交货时间还是需要与产品专家密切合作,都必须清楚地了解通过招标将实现的目标。在设计评分流程和比较供应商时,了解所针对的好处会有所帮助。

考虑到这一点,考虑进行一些初步研究或与市场对话——了解的招标过程是否会带来好处(或者是否另一种方法更合适)——用尽可能多的信息武装自己并选择最合适的购买方法。

3-投标过程不仅仅是单位成本

不仅仅要关注单件成本,还有许多其他因素需要考虑,包括供应方法、质量、交付时间表、可持续性问题、合规性等。考虑什么对你来说很重要并制定评分/权重供应商比较系统。

4-考虑供应商批准要求

一个常见问题是如何选择哪些供应商参与的招标过程——考虑对供应商的选择标准,并考虑供应商如何在招标阶段之前进行资格预审。供应商批准通常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各种利益相关者的投入(例如质量批准、技术审查等)。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一些时间,而且如果没有资格预审过程,很可能会让供应商对不被接受为认可供应商的投标做出回应,从而浪费每个人的时间。

还要考虑需要多少供应商才能实现的目标利益,选择合适数量的供应商以促进所需的竞争。

5-考虑利益相关者对供应商的依赖并接受更换

始终将的计划传达给内部利益相关者,并确保他们了解在招标过程完成后,供应商可能会被更换。企业内总有一些人会在情感上依附于供应商(通常是有充分理由的)。购买供应商转换将发生在可以证明好处的地方(准备好证明这些)。尝试了解导致内部利益相关者认为现有供应商是最佳选择的无形要求。尽早这样做,因为如果在招标过程完成后企业拒绝签署供应商变更,会发现自己陷入困境。

6-风险管理

需要进行彻底的风险审查——这应考虑到 QCD 问题以及有关市场和商品的信息。考虑缓解要求以及如何在供应商评分阶段和后续合同中解决风险。

如果投标是适当的,并且执行正确,通常会产生效益。企业应审查所有支出领域并考虑竞争的好处。随着数字化转型,投标生态系统蓬勃发展。8Manage SRM电子招标系统为你提供招投标过程所有要素的完整且易于访问的概览,使整个招标过程规范化、程序化,最重要的是要达到降本增收的目的。

招标确实有一些常见的问题需要考虑,以使其取得成功。不妨借助高度自动化的8Manage SRM电子招标系统来解决难题,进而推动业务和管理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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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12-16

1,招标文件前后表述不一致。比如开标时间、招标人名称在文件中前后不一致,这种情况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14天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请求澄清。

2,招标文件有明显高于项目需求的门槛条件。例如一千万的工程项目,要求投标公司具备一千二百万的类似业绩,这种情况首先应当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代理机构回避或敷衍解决,应向当地招投标监管部门(这个每个地方不一样,有的地方是住建局,有的地方有招投标专门的监管部门)投诉,这里要注意,必须先提质疑,如果没有提质疑直接投诉会被拒绝。(下图为一般性招标文件对于投诉的说明)

3,招投标过程中程序违法。例如招标代理机构接受了超过递交投标资料最后时限的投标文件,应当立即取证,并拒绝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表签字或签字备注情况,并向在场监督人员提出质疑(公开招标项目都会有监督人员在场,一般是项目当地检察院派出人员),若代理机构仍坚持接受投标文件,可于事后向监管部门投诉。

4,评标时收到代理机构电话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所附证件原件或对投标文件的报价做出澄清。开标时需携带投标文件内所附所有证件原件备查,以防复印不清晰或真假性受质疑时提供原件备查;要求对报价做出澄清一般是因为经过计算你的报价过低,有低于成本价恶意投标的嫌疑,这需要你在投标前做好成本核算,最好是现场踏勘,测量运距、考察料场、材料询价等等并准备好材料。

以上是部门招投标过程中会遇到的实际问题,因为您的问题比较广泛,所以举例回答几项作为投标人在投标工程中会遇到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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