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反驳那些被害者有罪论,所说的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

如题所述

可以使他们有感同身受的想法。比如:直接呼对方一巴掌,然后控诉对方,你虽然挨打了,但是你并非无辜,因为你是非不分黑白颠倒的言论严重伤害了我对这个世界的美好感情。或者把呼巴掌改成先找茬语言或文字攻击对方弱点,然后再进入指控流程。

条件不行的话,简单指出对方犯了受害者有罪论的错误,说明这种错误本身就是在为虎作伥。对方暂时不接受没关系,因为他的错误可能是坏也可能是从众的无知,改变想法需要时间。而你说出了就比不说强,有机会就撒出这个观点,以后自然会慢慢发酵的。

如果条件更差,不反驳。但平时到处多发表这类纠正言论,或者就仅仅是支持别人的话,一点点改变大众观念。不要怕自己力量微薄,只要坚持播种,种子早晚会发芽壮大的。

“受害者有罪论”本是一个很有用的概念,但因为很多人的误用而被糟蹋浪费了,紧随而来的一个后果是对“完美受害者”概念的误用。

这两个概念联系紧密。所谓“完美受害者”,就是从受害者身上找不到伤害事件发生原因的受害者。相应地,从受害者身上找到的伤害事件发生的原因,就是受害者的“不完美”。

基于前面的分析,“受害者有因/受害者不完美”和“受害者有罪”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或者说,正因为“受害者有因”不等于“受害者有罪”,所以我们不必苛求“完美受害者”。

但是我看到每每在关于伤害事件的讨论中,很多人误解、误用了概念,希望受害者是“完美受害者”,甚至有意无意想给受害者塑造一个“完美受害者”的形象(其实仔细想想就会发现,这些人反倒是犯了“受害者有罪论”的错误)。这样的人很多,在舆论中的声势也很大,这很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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