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为什么以北京语言为标准音

如题所述

收藏推荐 最早提出“普通话”这个名词的是清朝末年“切音字运动”的积机分子朱文熊。他在一九0六年写了一本《江苏新字母》,把汉语分成三类,其中之一就是普通话。他还注明,普通话是“各省通用之话”。当时人们又称普通话为“蓝青官话”。从元明清以来,北京一直是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C,各地赴京应考、做官、经商的人很多,他们学会了普通话,但多少来有地方口音,人们便用“蓝青”比喻它(意指不纯粹)。开始这种话只在官场上使用,所以称“官话”。后来会说官话的人越来越多,再称官话就不合适了,所以民国初年又小国语”。一九三一年省秋白曾反对“国语”一词,并对“普通话”做了比较科学的解释。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专家的反复论证,使“普通话”成了有严格定义的学术名词(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人(本文共计1页) 如何获取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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