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石油炼油企业合同制消防员,签的是五年合同,月工资5000元。现在已工作三年,还差两年合同期满

我是中石油炼油企业合同制消防员,签的是五年合同,月工资5000元。现在已工作三年,还差两年合同期满,之前说工作满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合同期满后一次性补)。现在炼油厂采取保运方式把消防队外包给吉化消防队,不用我们这些原有的消防员了,求懂法律的朋友帮忙,我们无过失,这是不是属于甲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我应该能得到那些补偿?大概多少钱?

合同期满,离职时获得年限*最后年月平均工资的补偿,这是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但实际操作中,单位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款,适当提高报酬续订合同,真要离开的职工肯定不同意,所以也拿不到补偿。
你合同期未满,但你可能属于《劳动法》第26条第3款的情况,属于要补偿你5个月工资。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追问

请问除了5个月工资,没有其他的钱了,是吗?

工作满3年补3个月工资合同剩余2年补2个月工资,总计的是你说那个补的5个月。是吗?

追答

是呀,那是法定的。若劳动合同中有其他规定,自然遵从双方意思。单位愿意多给是单位的事,个人已经没有多要的依据了。

追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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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8-07
根据劳动合同,和失业保险有关规定,及根据您介绍的情况,根据法律你们公司最少补贴您不少于3个月工资,另外有上失业险的话,还可以领到不少于3个月的当地最低工资的失业金,每个月最少1500左右,各地略有差异。希望能够帮到您。追问

请问剩下两年的合同怎么补偿?他们不用我们了,合同不能再继续。

追答

正如楼下同仁回答的,现在得企业,如果企业能够给到个人补偿5个月工资,您就知足吧。有的企业就给你一个月你也没有脾气,找劳动局相关手续也很繁琐,一时半会儿补偿的钱也很难到个人手中。

追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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