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工作是建筑方面的,公司要调动我的工作地点,我不同意,可以拒绝吗

本人在深圳坂田的工地尚未完工,公司以另外工地需要人为由要我调动至观澜工地,本人由于在坂田租房,不愿去,公司说不去以旷工及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处理,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让我自动离职吗?公司让我去观澜工地的意图是想让我住在工地,以便晚上加班,本人以前也经常吃过晚饭回工地加班,并且没有加班工资,公司说大家都没有,我不能要求加班工资,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如果我不愿去可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利?谢谢
合同以前约定的工作地点是南宁,但是又约定甲方因工作需要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19
这个就不好说了。这里面牵涉到两个问题:一是你不服从组织调令,这个确实是可以被开除的。二是强令加班不给加班费,这个就牵涉到建筑行业普遍的违法行为。
你不服从调令,他要开除你,你还真无能为力。
对于强令加班且不给加班费,我们搞工程的也基本是无能为力的,除非你去法院告他,那肯定你要打很久的官司,当然如果你把媒体运用好了,肯定是能赢官司的,但是对我们搞工程的娃来说,代价是非常大的(时间、身体、金钱、前途等等)。这也就是为什么建筑行业至今都是5+2,白加黑却没有人管,也没有人去打官司的原因。追问

虽然不是我想要的答案,任然谢谢你。但是法律不是规定不能单方面变更工作地点的吗,虽然合同没有写要经过双方协商,我可不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呢?我可以拿到经济补偿吗?

追答

这个倒是可以试下,仲裁的话有可能有搞头。祝你好运。

追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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