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开车轧人”局长喊冤17年后获无罪,我是感到很欣慰,说明我国当前进入法治社会,纠正一些冤假错案,可以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促进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信心。正义会来迟,但是永远不会缺席。
对于威海“开车轧人”局长喊冤17年后获无罪,我很同情局长于方民的遭遇。作为一个局长,本该有一个很好仕途,可就是因为警察办案不够细致,审判程序不够严谨,致使其错误接受法律惩罚,工作也没了,也没了自由。同时对于他17年后获无罪,洗刷自己冤情感到很欣慰,说明当前审判机构勇于担当、有错必纠,对错判不回避、不袒护,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和国家纠正冤假错案的勇气和决心。
案件发生在2002年6月21日,村民李英伟无故逞强拦车被司机驾车从其身上碾过,造成李英伟肋骨重伤。当时于方民驾车途经事发路段,因此被认定为嫌犯关进派出所,后被当地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刑拘。2003年5月19日,法院故意杀人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在法院判处于方民五年有期徒刑之后,于方民坚持自己无罪,从此走上申诉道路。从2002年到2019年,多年坚持上诉,在经过“在审”“重审”“终审”后,终于在2019年10月9日,潍坊中院改判于方民无罪,他用17年时间为自己洗清了冤屈。这条洗冤路是多么漫长,其中经历也是非常心酸和坎坷,估计只有于方民自己本人知道,但所幸他最终无罪,也给自己一个清白,法院也给社会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