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补税、滞纳金如何做帐?

我单位本月被查出上月少做收入要求补缴税款,最后本月除上月留抵的5600元进项税被抵销外,还缴纳了2300.1元税款,和9.2的滞纳金,请问本月我该如何做这笔帐的会计分录,没做过这样的帐 报表也不会填了。
有很多地方不懂报表不知道怎么做,我上月留抵的5600元进项说给抵消了,是不是下月初做报表时上期留抵税额那栏就是零了 也就是没有了 不让再抵了呢?我已经交的2300.1的税款也要加到销项税里边吗?假如我本月开了30000的销项,本月认证的进项是20000,那我月末该交多少增值税呢?报表11栏总销项税额是30000+2300.1吗?12栏里进项税额该填多少呢?17栏里应抵扣税额是20000+5600(不知还有没有)+2300.1吗?

1)滞纳金视同罚款税法要求单独列入营业外支出.补记收入和补缴税款都视同正常收入、正常纳税做帐填表即可. 2本月进项税是20000,销项税额是30000,本月应交就是30000-2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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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9-18
借:原材料 2300.1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300.1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300.1
借:营业外支出 9.2
贷:银行存款 2309.3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9-18
滞纳金单独做营业外支出,其他项目正常做。
第3个回答  2008-09-19
2300.1是已交金,上月的5600已抵消了,本月就没有了,本月应抵扣税是20000,销项税额是30000,本月应交就是30000-20000
第4个回答  2008-09-18
将收入按照规定走上,相应科目就有了,不要单独做,注意结转相应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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