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对已离婚的继母有赡养义务吗我母亲嫁

如题所述

1、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

《婚姻法》第27条第2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根据该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产生以下权利义务关系:

(1)继父母有扶养教育继子女的义务;

(2)继父母有管教保护未成年继子女的权利义务;

(3)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继父母的义务;

(4)继父母继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2、继子女是否需要赡养继父母?

继子女与继父母这种关系是因为父母一方死亡,生存方再婚,或因父母离婚后一方或双方再行结婚而引起
的。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据此,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所以,受继父母抚养教育长大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即使继父(或继母)与生母(或生父)日后离婚,继父母仍有权要求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继父母子女之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的关系,该关系与收养所建立的拟制血亲关系不同的是,继子女在与继父母建立具有拟制血亲性质的父母子女关系的同时,并不影响继子女与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仍然存在。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即使是继父母,只要他们曾经为继子女的成长付出过艰辛和努力,继子女就应学会感恩,善待他们,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3、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后,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婚姻法》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同。

当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后,虽然继父母子女关系不再存在,但是,继子女受继父母抚养的事实不能消失,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已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然终止。

因此,当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后,受继父母抚养教育长大成人且有负担能力的继子女,对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继父母应尽赡养抚助的义务。

4、继子女对未尽抚养义务的继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

继父母子女关系是由于生父或生母再行结婚,子女与继母或继父之间形成的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继父母和未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形成的是姻亲关系,相互间并无权利义务关系。

因此,未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没有赡养继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对于继子女主动承担赡养扶助义务的行为应当予以鼓励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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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08

离婚后继子女,是否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

第2个回答  2017-12-18

要看具体情况。是否有赡养义务的关键要素是:自己是否曾尽了扶养责任。因此通常来讲具有赡养义务的是亲生儿女和养子女。但显然,如果继子女也曾受继母的扶养,则也有赡养继母的责任。

如果改一种情况,继母成为家庭一员的时候,该家庭的子女都已经成人。这种情况下,要名义上的继子女赡养继母是说不通的,也是不合法理的。也因此《婚姻法》第27条第2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注意上面加浓的六个字。

因此,在继父母未曾抚养过家庭子女的情况下,如果届时发生赡养问题,这仅属于该家庭内部自行调解的范畴。如果不能自行调解,可由法院根据继承关系进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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