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要求我们双休日的一天来公司值班(半天或一天)但不要求我们打卡,故没有值班的证据,但办公室有摄像头,老板可以看到我们的出勤情况!而且值班无车费、餐费、加班费等费用请问法律达人1:公司要求员工双休日值班无报酬,这么做是否违反《劳动法》?2:办公室装摄像头,是否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3:公司MSN必须得在电脑上留下聊天纪录,是否侵犯公民的隐私?4:如果前往劳动仲裁,可否匿名申述?麻烦大家给我答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