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罗佩的创作小说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4

《大唐狄公案》
创作侦探小说一举成名
高罗佩著作等身,但流传最广的是他别出心裁的中国古代侦探小说。
狄公小说创作背景
在重庆时,高罗佩读到一本清初公案小说《武则天四大奇案》,他对清人公案小说《武则天四大奇案》中主人公狄仁杰屡破奇案大为折服,高罗佩对西方侦探小说和中国公案传奇做了深入的研究和比较后,认识到书中所描写的中国古代法官的刑事侦讯本领,无论在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侦破奇案的能力方面,还是在犯罪心理学的素养方面,比起福尔摩斯、格雷警长等现代西洋大侦探来,均有过之而无不及。他还发现中国公案小说在西方侦探小说问世前,就已在东方盛行了好几百年,而以探案为题材的短篇故事甚至在1000多年前就在中国广为流传,其中英雄人物的形象也早出现于若干个世纪古代中国的舞台上,或被当时的说书人描述得栩栩如生。
他也惊奇地发现中国读者喜欢读西方的侦探小说,这些小说在西方水平很低,而且当时翻译成中文后水平更低了,中国源远流长的公案传奇在西方却屡遭讹传和贬低,中国古代法官的形象在西方也常受到歪曲和损害,高罗佩对此深为不平。
《武则天四大奇案》是清代(1644—1911)的一部无名氏小说,可能写于1800年前后,但是目前所知的最早版本却标注了一个相当晚近的日期,此书以富于幻想和完全违背史实的叙事展现了狄仁杰的不凡生涯。这位佚名作者试图刻画一位完美的官吏,他在关心百姓疾苦、忠于朝廷之外,还善于根据环境的需要随机应变。高罗佩断言这部书的后半部分是伪造的,因而他以《大唐狄公案》为题翻译这部小说时仅限于其中的前三十回。
20世纪40年代末,高罗佩先是将《武则天四大奇案》译为英文,又以狄仁杰为主角用英语创作了《铜钟案》。他原本准备在中国出版《 铜钟案》的中文本,但由于中国出版商尚未意识到该作品的巨大价值,表现并不积极,高罗佩只好先出版英文本。
英文本的《铜钟案》出版后大获成功,一发不可收拾。经出版商的再三催促,高罗佩一鼓作气在20世纪50—60年代又陆续创作了《迷宫案》、《黄金案》、《铁钉案》、《四漆屏》、《湖中案》等十几部中短篇小说。这些作品最终构成了高罗佩的“狄仁杰系列大全”——《狄公断案大观》(Celebrated Cases of Judge Dee), 即《大唐狄公案》,包括15个中长篇和8个短篇,全书约130万字。这些各自独立的小说按编年顺序排列,但不依据成书日期,而是根据狄公一生中重要事件的发生时间。
《大唐狄公案》内容
这部重新编排的中文小说定名为《大唐狄公案》。书中内容十分广泛,涉及唐代的司法、政治、行政、吏治、外交、军事、工商、教育、文化、宗教、民情、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全书均以仿宋元话本体裁写成,这在世界汉学著作中是独一无二的。
《大唐狄公案》评价
高罗佩对中国文化、艺术、法律及社会历史等方面的渊博知识在《大唐狄公案》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发挥得淋漓尽致。书中在叙述狄仁杰于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任职侦破疑难大案的同时,还广泛展开对中国古代社会生活、民情风习的深入描绘。书中歌颂了狄仁杰的为民做主和缜密思维,宣告了邪恶势力的最终溃灭并受到法律制裁。作品在叙述故事、展开情节的同时,把中国古代社会的典章、名物、风俗习惯、人情地貌同西方现代心理学、侦破学知识巧妙地结合起来,把东方小说中大故事里套小故事的结构方式同西方现代文学的突转、余波融为一体。在叙述方式和写作技巧上,它既不同于中国的公案小说,也有别于西方福尔摩斯、亚森罗平、波洛的探案故事,做到了东西方文学的互补与交融。
狄公小说在西方
高罗佩的所有作品都用英文写成。他总在书中提供一份附注以解释相关的中国传统文化,他还为自己作品的荷兰文译本做过准备工作,甚至用中文翻译过《迷宫案》(新加坡,1952)。而最早的两部狄公小说在以英文出版之前就已印行了日文译本(1950;1951)。60年代,当高罗佩的所有小说都被译为法文和德文后,狄公小说在世界范围内获得了巨大成功。在诸多其他外文译本中,还有由荷兰王子伯恩哈德翻译的《黄金案》的西班牙文译本,这本书1965年在马德里出版。狄公小说在西方流行已久,被译成十多种文字,甚至包括瑞典语、芬兰语、克罗地亚语等小语种,并有好几次拍成电影,“Judge Dee”(狄公)也成为欧洲家喻户晓的传奇人物,成了西方人心目中“中国的福尔摩斯”。
高罗佩的狄公小说已全部被译为中文,译者们极为自由地处理文本,他们经常略去过多向西方读者解释中国生活细节的部分。最有趣的是,高罗佩这些各自成篇、独立印行的小说,不久之后就又被重新组织成一部关于狄公故事的长篇小说。
狄公小说的贡献
高罗佩的贡献不仅在于他把中国文化介绍到西方,而且在于他以自身的创作实践,完成了从公案小说到侦探小说的变革。
西方侦探小说诞生之前,古老的中国就存在着一种同西方侦探小说相似而又有所不同的通俗文学品种——公案小说。它是从话本故事演变而来的,大多写封建社会清官廉史断案的故事。公案小说同侦探小说相类似,但在破案的过程及方法的描绘方面,公案小说则与侦探小说有很大的不同,它毕竟是中国古代清官轶事和民间传说的志异笔记,缺乏惊险的悬念和严密的推理,所以未能形成西方侦探小说那样的格局。
高罗佩根据丰富的中国古代史料,对中国公案小说进行了改造和革新,他的《大唐狄公案》把中国公案小说改造为西方侦探小说,构成了扣人心弦的悬念、丝丝入扣的推理和恍然大悟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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