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子区的区划沿革

如题所述

唐代县以下设乡、里;宋时乡下分里、保、社;元朝乡下都、社;明朝设隅、乡、社;清因明制;民国时期一度推行村、里制和试办自治会,后改为区、乡(镇),下辖保、甲;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废除保、甲,改为区、乡(镇)、村。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社下设生产大队、生产队。
1947年,境域大部为中共潍南县眉村区、太公堂区、下密区、张营区、马宿区、虾蟆屯区、南流区和油房区。坊子镇附近属游击区和国民党潍县统治区。
1948年4月潍城解放, 坊子镇一带属潍坊特别市坊子市区,后改为潍坊市第四区;其他乡镇属潍南县。1950年潍南县制撤销,并入潍北县。1953年潍北县并入潍县。以后行政区划虽经多次变更,但境域大部分地区仍属潍坊市和潍县,仅荆山洼镇原属安丘、昌乐县。
1983年10月,潍坊地区改建为省辖市,12月组建坊子区。区境由原潍坊市坊子街道办事处、宁家沟公社,原潍县埠头、沟西、清池、车留庄、涌泉、眉村、穆村公社和新组建的荆山洼乡 (安丘县刘家尧公社13个自然村,昌乐县崔家庄公社9个自然村)组成,1984年1月施政。
1984年5月,社改乡,撤销人民公社体制,建立乡(镇)人民政府。区境辖4镇(坊子、清池、穆村、荆山洼)、6乡(宁家沟、埠头、沟西、车留庄、涌泉、眉村)。 1985年5月区划调整,撤销宁家沟乡,并入坊子镇。同时将埠头乡东部5个自然村划归坊子镇。2014年坊子区辖3个街道:长宁街道、恒安街道、坊安街道。4个镇:荆山洼镇、穆村镇、眉村镇、南流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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