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肯定的!电子劳动合同当然具有法律效力!
近年来,人社部及各地人社局相继发文推广电子劳动合同,一方面传达了对电子劳动合同的推广应用决心,另一方面,无疑极大地肯定了电子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下面来列举下近年来有关推广电子劳动合同的政策文件:
2021年7月,人社部发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逐步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中的全面应用。
2021年5月,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发布《深圳市电子劳动合同争议处理规则(试行)》,为统一全市电子劳动合同争议处理提供仲裁指引,这也是深圳首个电子劳动合同争议处理规则。
2020年4月和11月,北京发文表示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并搭建全市统一的电子劳动合同管理平台。继北京市后,多地纷纷加快行动。截至目前,已有青岛、淄博、沈阳、昆明、广州、沧州、桂林、南宁等登出“全面推行电子劳动合同”的新闻。
2020年3月人社部发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文件明确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这些来自国家以及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文件,为电子劳动合同的应用和推广给予了极大的规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