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合法吗?退休返聘最多能干几年?

如题所述

在自己单位返聘这件事,不要考虑,想干另找一些单位去干,为什么呢?你在自己的单位返聘周围会有很多红眼病的人。他们会不支持你的工作,在原单位返聘也不会得到应得的报酬,给很少一部分报酬,别人还眼红。给到于自己付出相适应的报酬又难以办到,所以找另外的企业根据自己的能力谈工作报酬,会比自己原来企业的报酬高很多。而且应聘的企业周围的人也认为你是劳动所得,没有嫉妒,这是很多人在退休以后返聘得出的教训和经验,希望你能参考一下。

比如说,某女职工在单位担任会计工作,退休以后因为没有合适的人选,就将她返聘在单位,每月才给1000块钱的返聘工资,就是这样周围还有一些人非常嫉妒。而她在半年以后辞去了这个返聘的职务,到另一个企业担任会计工作,这个企业给她月工资是¥3500,周围的职工还对她非常尊重。她原来企业的人嫉妒对她也够不成什么威胁,也不像她在原单位给1000块钱的工资,有的人横竖看着不顺眼找麻烦。

另外退休了以后找企业去返聘,应当注意进行调研,了解好这个企业的情况,在那些工资没有得到保证。以各种借口拖欠工资的企业就应当远离,这个在最近的讨论当中,网友们也一致认为,能保证工资兑现的企业就干。不能及时兑现工资的企业就不应当在那里返聘,因为很多返聘的人最后没有得到自己应得的工资,这些教训值得吸取 。一些有危险责任的岗位也应当远离,因为一旦发生了责任事故,就要负法律责任,甚至影响了自己养老金的发放,这个需要特别注意。

如果你有技术上的特长,一定找到能发挥自己特长的企业,这样不仅能发挥出自己的余热还会得到相适应的工资,反聘的时间也会更长。

我在东北有一个亲戚,他的儿子在天津上班,他在天津返聘有六七年的时间了,是在七八个单位之间转换干活。因为他是木工会干的工种活比较多,到哪里干,哪里都满意,他又能吃苦,所以每次有类似的活,那些单位都主动找他,有时他还忙不过来,同时两份以上工作来返聘他。返聘他的单位也很满意,有时他一个人就可以解决几个人的活,都是一些修理房屋、修理门窗,修理车库等一些于木工、瓦工、钳工有关系的活,这些活他在上班时都干过,所以干起活儿来一个人顶几个,很是受欢迎,现在他已经68岁了,好几个单位还抢着来返聘他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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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22

作为全资的国有企业,这笔补缴费用可由用人单位全额补交,但是办理退休以后不能返聘,我们这种国有相对控制的企业,公司出台的政策是,补缴费用由个人承担,但是承诺办理退休后可以返聘到正常退休年龄。

在原单位返聘也不会得到应得的报酬,给很少一部分报酬,别人还眼红。给到于自己付出相适应的报酬又难以办到,所以找另外的企业根据自己的能力谈工作报酬,会比自己原来企业的报酬高很多。

 从企业的管理层的全局角度看问题,除了企业确实需要返聘的专业人员外

从企业的管理层的全局角度看问题,除了企业确实需要返聘的专业人员外,今天如果照顾一个退休员工返聘留任,后续的退休员工同样的返聘要求,无理由拒绝,天长日久,必将成为人数不少的返聘队伍,企业今后发展会缺乏新生力量。

企业如有返聘留任意想,可以考虑留下继续工作,并签订返聘劳务合同,明确工作内容与职责,明确薪资待遇。如企业无返聘打算,贸然去申请返聘,存在客观上不可能的因素。退休人员返不返聘,完全是单位行为,国家没有也完全没必要制定专门针对退休人员返聘的规定。

 一般是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的这样的时间段内

一般是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的这样的时间段内,才要建立劳动合同,并且建立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就要依法缴纳社保待遇,所以说作为退休人员来讲是无需交纳社保贷,因为他已经享受到退休医保和退休金的待遇。

作为退休人员返聘到自己的工作单位也好,还是返聘到其他的工作单位也好,完全是属于平等自愿的原则,也就是说单位和员工双方都达成协议之后,那么可以形成返聘,如果说有某一方不愿意返聘的话,那么实际上这样的协议是达不成的。

 用人单位返聘退休人员,并不是所有人都会返聘

用人单位返聘退休人员,并不是所有人都会返聘,作为企业来讲,如何获取最大的经营效益,是用人单位用人,特别是返聘退休人员的根本目的,要么是用人单位离不开的经营管理骨干,如果不返聘所熟悉的,或是使用习惯了的人,单位将付出更大的用工成本。

如果不属于退休人员,用人单位每月要为你缴纳五险一金2950元,一年为35400元,但是如果你属于退休返聘人员,这35400元就不用再支付,这就是用人单位返聘退休人员节约的人力资源成本,如果返聘10人或者100人,这笔节约的成本就是单位的经营效益。

 作为退休人员来讲,那么只要能够返聘在工作单位来讲

作为退休人员来讲,那么只要能够返聘在工作单位来讲,对你个人而言都是一个额外的收入,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就不应该去要求社保的一个补贴待遇了,因为本身你不具备享受社保的补贴,而且你的这个退休金待遇是你单独的一份收入。

退休金的待遇这一部分,是完全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那么你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只是在返聘到工作单位以后,如果说你实际的月收入大于了5000元,那么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这样一来的话,也就无形中降低了你的这个人所得税的缴费成本。

所以对于领导来说,延后退休如果可能,大概率会继续,因为继续负责,多好呢。但是对于专业人员来说,如果还留在原单位,那肯定选择返聘了,收入提升不是一件好事吗?

其实延后退休多点养老金,也不知道未来能多领取多少,说不定也多不了很多呢。但是返聘月月有现钱拿,而且按劳动给报酬,那不是挺好的。

第2个回答  2021-06-16

如今,人们注重健康。即使是该退休了,他们身体健康,精神也很好,所以很多退休人员还是在原单位工作。退休再就业后人员和单位是什么关系?辞退合法吗?劳动合同法如何保障再就业人员?边肖出台了有关再就业的法律法规。你知道重新招聘吗?为什么说复工辞退不违反劳动合同法?

退休再就业是指用人单位中的被录用人员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然后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在的行为或者状态。简单来说,你已经到了退休年龄,还在工作。具体包括三种:达到退休时间后在原岗位延长一定工作时间;退休后原单位招回原岗位,在其他岗位生活;退休后找新工作。

为什么再就业和辞退没有补偿?合同终止,劳动者退休后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即使留在原岗位,也代表劳动合同终止。这时退休人员和企业已经不是传统的劳动关系,自然不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不属于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需要理解的是,退休再就业后,即使签订了合同,也是就业协议(劳动协议)。雇佣协议是一种雇佣关系,不受劳动法管辖。经济补偿是劳动法对企业违法行为的一种约束。由于双方没有劳动关系,所以不存在经济补偿这种事情。所以再就业和辞退没有经济补偿。举个简单的例子:男人自然不是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对象。雇佣关系(雇佣协议、劳动协议)

退休人员与单位有聘用关系。为什么雇佣关系中没有经济补偿?我先举个例子:我看中了老张的收入,让他给我贴瓷砖。约了200块钱住一天,第一天就坏了五块瓷砖。我觉得他收入不好。就说我不需要你,别来了。这个时候,我是不是也应该给老张经济补偿?如果不存在,我不让他赔偿瓷砖的损失就好了。只要是雇佣关系,无论是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都不需要双方互相赔偿。双方地位平等,我付出什么都会得到相应的报酬。其他(赔偿、违约金、五险一金等。)不存在。

第3个回答  2021-06-16
当然是合法的,而且现在非常流行这种做法。而且退休返聘能干到多少年,是根据自身的能力,以及企业方面的决策,如果你的能力一直非常出色的话,就算是一直被聘用,也是可以的。
第4个回答  2021-06-16
这是合法的。只要你两个人签订一些协议的话,就是符合法律效益的,在返聘以后大概干个五六年就可以了。如果你身体状况很好的话,干的时间再长一点也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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