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3-10
其实加班在每个公司来说都是比较正常的。因为工作任务没有完成,偶尔加班也是可以理解的。而且每个公司都会有这样一种现象,到下班了如果自己准时下班,就会被领导视为眼中钉,会让领导感觉到不敬业。所以很多人哪怕在公司多逗留一会儿,也不愿意做这样的人。而且有些人为了在领导面前表现,故意的就是多留一会儿,让领导能够注意到自己,让他们看看自己有多努力多优秀。
长此以往,在领导看来加班就是一种工作积极的表现。而且加班的员工让领导感觉他们更有工作的激情和状态,所以在公司有一些提拔的时候,也会首先想到这些工作积极的员工。所以很多人也是为了在企业能够有一番作为,升职加薪,所以就会自愿加班。
虽然可能会有一些人对这种加班现象不满,但是很多人也是敢怒不敢言。久而久之,这种现象就已经变成了常态。而且很多私人企业都是会要求员工加班的,如果不能接受这个加班的制度,可能就不太适合这个公司,所以很多人这种加班的情况都是默认的。
虽然说加班是可以的,但是不能进行无偿的加班,作为员工还是应该自己应有的福利。如果公司强制要求加班的话,必须要支付一定的加班费用,不能纵容公司对员工无限制的压榨,而且如果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是完全没有必要加班的。
第2个回答 2021-03-10
在我国,关于工作时长和加班工资,也是有明文规定的。那么,如果遇到加班的话,员工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呢?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换言之,超过这个时长就是加班了。
那么加班工资呢?《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规定虽然如此,但是有一种典型的情况需要注意,那就是“自愿加班”。据《湛江晚报》报道,今年26岁的小吴在霞山一家贸易公司从事会计工作,临近年底时,小吴因为工作忙绿,经常加班到晚上七八点。不过,对于小吴的加班行为,公司却拒绝支付加班费。
对此,小吴认为,公司的行为不仅打击了员工的积极性,更是违法违规,也意味着员工的劳动没有得到公司的肯定。然而,公司方面却表示,小李加班是其自愿行为,公司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度,因此不能支付小李的加班费。
那么,公司的行为究竟是否合法?从业多年的邓律师表示,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即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是不属于加班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
另一种情况是“有证据证明加班为单位安排”,可确认为“事实加班”。包括变相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也属于加班。但前提是员工必须有证据证明,确属因用人单位安排了过多的工作任务,而使自己不得不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外加班。
因此,如果员工自愿加班,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加班费的。而劳动者如果认为自己的工作需要加班,可以要求单位来进行安排。这样才可以依法得到加班工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3个回答 2021-03-10
下班不能提前加班,没有工资。这是每一个公司有不同的规定。有的公司加班是有加班费的。有的公司真没有。严格的说加班应该有加班费,没有加班费就是违反劳动法。
第4个回答 2021-03-10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来算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来算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来算工资。 上述三种情况下的加班工资算法不同,因为加班的时间不一样。比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所以加班工资要高很多,这是补休所无法弥补的。 二、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要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