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可以随意树水泥墩吗

小区里面没有公共停车位,没买车位的业主只有沿着小区内马路沿停放,有时下班回来晚了还没地方停,本来车位就紧张,物业公司昨天居然在小区马路上树起了水泥墩,我问了,有个保安说:“就是因为地下车库没卖出去,这样做可以逼着某些车主买车位。”我去。。。我的车才12万,买车位也得12万,除了早期车位便宜的时候有些人买了,像我这样后搬来的,有几个人舍得买,物业公司不想办法把车位卖出去,却用堵路这种办法逼迫业主买车位,这样做合理吗?我们可以怎么做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起码水泥墩应该可以拆掉吧?

物业公司不能这样做。小区公共部位属于业主财产,树立水泥墩这种不可移动的设施属于改变小区原有结构,需要业主委员会中的业主代表们表决通过。如果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那么需要征集影响范围内业主们的表决,全体通过,才能改变小区结构。物业强行设立水泥墩,属于侵占业主财产,被影响到的业主可以以改变小区原貌为理由起诉物业破坏财产。不仅水泥墩,种树,挖树,设立一个停车位等都属于改变小区原貌的范围,都可以起诉。
一般情况下,车位不管是地上公共部分,还是地下车库,法律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是不能够买卖车库的,物业只能够收取日常维护的管理费,且该管理费中扣除物业人员工资,剩余部分需要用于小区日常维护用,不能作为物业收入。因为车位属于业主财产,不属于物业财产,物业只有权力收取管理的人工费用。
部分小区在业主购房时,开发商会在合同上注明地下车位属于开发商所有,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可以委托物业出售出租,获取的收入如何分配跟业主没有关系也不需要告知,因为这时车位属于开发商财产。
地面公共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财产,不能出售给个人,只能出租给个人,收取的费用扣除管理费,剩余利润应用于小区全体业主。地面车位数量有限,当业主逐渐入住,车位不够时,应有业主组建业主委员会讨论解决方案。业主委员会可以表决如下方案(仅供参考):1.业主抽签获得一定时间内的车位使用权力。2.业主们同意改变小区原貌,业主集体出资去掉部分植被改造成停车位,或建造停车场。
由于我国物业法不够完善,小区基础设施等客观上比较落后,建筑质量也很差。很多物业纠纷时间,法律上来说业主有理,但若法院让业主赢了,各种诉讼将会层出不穷。因此此类物业纠纷,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业主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采用登报,网站宣传等舆论手段。当开发商认为该小区的纠纷带来的负面影响影响到其新楼盘的出售,往往会介入此事,并支付小区改造的费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