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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
用人单位
如何实施职业病防治法
答:
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二 、培训落实到位。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
用人单位的
什么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
答:
熟悉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流程和方法,组织开展有效的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掌握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流程和方法,建立健全相关档案和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等问题。只有当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具备了这些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什么责任
答:
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第六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用人单位
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并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答: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包括哪些
答:
1、用人单位的名称是指用人单位的全称;根据《合同法》规定,住所是指
用人单位的主要
办事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代表用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应为法定代表人以外的能够代表用人单位行使职权的人。2、劳动者姓名应是劳动者户口登记和身份证一致的姓名;住址是指劳动者...
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条文
答:
增加了
用人单位的
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
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条款。原因是这些内容是劳动关系双方主体的基本情况,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增加了工作地点条款。原因是实践中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可能与用人单位住所地不一致,有必要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予以明确。...
沈阳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答:
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答: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用人单位的
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
主要负责人
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
劳动合同中只有
用人单位的
名称,没有住所和法定代表
人和主要负责人
,这份...
答:
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中的住所、法定代表人或
主要负责人
信息不过是劳动合同的附属性信息,这类信息即便在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写出,也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以双方的签字盖章为生效条件。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有什么范围?
答:
劳动监察受理范围: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2、有明确的被投诉
用人单位
,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4、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实行“归口管理、属地管辖、分级
负责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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