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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案件不方便法院原则
不方便法院原则
答:
法律解析:我国 民事诉讼法 没有规定“不方便 法院 原则”
。在审判实践中,一方当事人就其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另一方当事人往往以我国法院为不方便法院为由要求我国法院不行使管辖权。如果人民法院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对某涉外商事案件具有管辖权,但由于双方当事人均为外国当事人,主要案件事实与我国...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532条
答: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
法院
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五百三十二条
涉外
民事
案件
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告知其向更
方便
的外国法院提起诉讼:(一)被告提出案件应由更方便外国法院管辖的请求,或者提出管辖异议;(二)当事人之间不存在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管辖的协议;(三)...
不方便
管辖
原则
是什么意思
答:
法律分析:不方便法院原则也有人称之为非方便法院原则、不便管辖原则
,是指“在国际民事诉讼活动中,由于原告可自由选择一国法院而提起诉讼,他就可能选择对自己有利而对被告不利的法院。该法院虽然对案件具有管辖权,但如审理此案将给当事人及司法带来种种不便之处,从而无法保障司法公正,不能使争议得...
不方便法院原则
答:
原则
内容见下面:是指在国际私法
案件
中,有几个国家的
法院
都有管辖权,原告选择起诉的管辖法院对被告应诉有诸多困难,而且如在其他法院诉讼比在原告选择的法院中处理更为合理时的原告选择管辖法院可能驳回原告之诉。
不方便法院原则
答:
不方便法院原则植根于普通法
,根据该原则,适用普通法的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即使对民事案件拥有管辖权,也可以驳回诉讼,要求原告在其他合适的诉讼地另行起诉。[1]此时,如果存在对诉讼同样具有管辖权的可替代法院,则原法院可以自身属不方便法院为由,依职权或根据被告的请求作出自由裁量而拒绝行使管辖权。
不方便法院
的“不方便法院”
原则
答:
在2005年12月26日全国
涉外
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的纪要中,对于适用“不方便法院”的原则作了规定。即“
不方便法院原则
”的适用应符合下列条件:(1)被告提出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的请求,或者提出管辖异议而受诉法院认为可以考虑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2)受理
案件
的我国法院对案件享有管辖权;(3)当事...
涉外
民事诉讼的冲突
原则
答:
(一)
不方便法院原则不方便法院原则
,是指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涉外纠纷,如当事人在其他国家法院起诉和受理更能获得便利和公正的结果,那么,我国法院经自由裁量之后,可以停止审理本案或者驳回原告的起诉。普通法系有扩大本国
涉外案件
管辖权限的传统,美国在上个世纪中期的判例中以“最低限度...
国际私法名词解释(八)
答:
是指一国法院根据缔结或参加国际条约和国内法的规定,对特定的
涉外
民事
案件
行使审判权的资格。5、
不方便法院原则
指一国法院根据国内法或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对国际民事案件具有管辖权,但从当事人与诉因的关系以及当事人、证人、方便或费用方面来看,审理案件是极不方便的,而同样具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
2015年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
不方便
管辖的规定
答:
第五百三十二条
涉外
民事案件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人民
法院
可以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告知其向更
方便
的外国法院提起诉讼:(一)被告提出案件应由更方便外国法院管辖的请求,或者提出管辖异议;(二)当事人之间不存在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管辖的协议;(三)
案件不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专属管辖;(四)案件...
不方便法院
的目的和条件
答:
法院通过扣押被告的财产获得管辖权。一审法院驳回了被告提出的
不方便法院
的请求,苏格兰最高民事法院的法官们之间虽有争议,但准予了该项请求,英国上议院则全体一致通过。凯佛(Viscount Cave) 和萧勋爵(Lord Shaw) 援引了一个苏格兰案例(即Clement s v. Macaulay 案) ,他们指出:“为了所有当事人的利益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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