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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关单位实行末位淘汰制
末位淘汰制度
用于
国家机关
干部考核这种做法合情、合理、合法吗?_百 ...
答:
不合法,如是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理的
单位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干部进行考核。如果是事业单位应按照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进行考核。
末位淘汰制
违法了相关法律法规。还有按《劳动法》规定这种改革必须经过职代会或全体职大会审议通过不然是无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
末位淘汰制
的起源及发展历程
答:
末位淘汰制
是绩效考核的一种。绩效考核起源于西方
国家
文官(公务员)制度。最早的考核起源于英国,在英国
实行
文官制度初期,文官晋级主要凭资历,于是造成工作不分优劣,所有的人一起晋级加薪的局面,结果是冗员充斥,效率低下。1854-1870年,英国文官制度改革,注重表现、看才能的考核制度开始建立。根据这种考...
浅谈政治为官不为的意义三篇
答:
建立官员政绩考核评价“
末位淘汰制
”,不是为淘汰而淘汰,而是要真正做到——在体制上,打破封闭、传统的管理模式,向竞争开放型转变;在机制上,由过去只能上不能下、只能升不能降的职务终身制,向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转变;在方法上,由过去的封闭式考核,向公开、民主竞争、群众...
末位淘汰制
辞退赔多少
答:
末位淘汰制
辞退赔按照经济补偿的两倍标准来向其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
单位
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单位
以「
末位淘汰
」辞退员工合法吗
答:
是属于合法的,但是
单位
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末位淘汰制
合法吗
答:
末位淘汰制
一般是不合法的。该种制度并不能真的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某一工作,因此一般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公司向其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
单位
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
关于加强
机关
作风建设的调研报告
答:
实行
重点岗位轮换制,对于内部重要岗位的干部,定期进行轮岗。全面完善与推行竞争上岗制、岗位试用制、政绩考核制、职位聘任制、
末位淘汰制
,以此改变
机关
干部只能上不能下、只能进不能出的状况,改变机关干部吃“大锅饭”、当“太平官”的工作习惯和节奏,努力营造优胜劣汰的氛围,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推动机关作风...
公务员面试
答:
客观的答案应该是:“
末位淘汰制
”是一种向竞争机制发展的过渡性措施,可以试行;但要因情况而异,不能一刀切。再说“末位淘汰制”也不完全等同于竞争机制。对于规模较大、人数较多的单位最初实行,然后实施竞争机制,未尝不可。如果在规模小、人数少的
单位实行
,效果就不一定好,因为也确有些单位人数不多,几乎所有人员都...
末位淘汰
被辞退有补偿金吗
答:
末位淘汰
被辞退有补偿金,且
单位
应当双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因为这属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末尾
淘汰制度
中处以末位的劳动者,并不代表其不能胜任工作。因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其辞退。所以这种情况单位将劳动者辞退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
公司
末位淘汰制
怎么办
答:
公司
实施末位淘汰制度
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出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让公司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
单位
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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