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工作交接完了,还要等一个月才能走吗?

我辞职了,但按公司规定要一个月时间交接,但事实上,只用了一天,经理就让我把所有工作交接完了。于是剩下的时间,经理让我当助理,安排我做其它杂事。
请问我辞职了,工作交接完了,还需要等够一个月才能走吗?而且还是安排我做其它事!
我是跟他们签过合同,但那种合同只有他们手头上有,我自己没有。
还有,今天够钟下班了,手头上工作也完成了,就回家了,但走到公司门口,经理使同事打电话把我叫回去,说工作没完成,没下班这回事。
原来,是他们自己没法完成或者他们不想做的工作,要交给我做,还要求我明天九点前完成。就是变相强迫我加班。
事实上我不介意帮他们做事,但是他们在下班后才安排工作,这合理不合理?他们好像以为我辞职了要走了,就拼命地使唤我,都令我反感了!!
谢谢!
还有,我想问问,5月份的工资,7月20号才发,有没有违法?平时都这样拖工资的,有没有违法??谢谢!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5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为两种情形:
一、试用期员工辞职
1、提前三日提出辞职书面申请;
2、等待公司辞职流程,办理工作交接;
3、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核算薪资,领取离职资料。
二、正式职工辞职
1、如果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三十日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员工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员工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员工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员工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辞职的大体程序如上,具体的辞职后续工作,因公司而异。其他形式的离职,如劳动合同到期的,就直接不续签,正常办理工作交接,是不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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